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請參閱。
發佈者 :
曾體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稱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項規定,於準則108年12月24日修正施行前,已持有進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自準則修正施行之日起3年內,得擔任調查專業人員;自108年12月24日起,須持有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並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後,方可納入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
三、 旨揭培訓相關訊息如次:
(一) 培訓時間:110年8月18、19、20日(星期三、四、五)8時至17時。
(二) 培訓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本部求真樓K107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三) 參加對象:每校限1人報名,以107年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優先錄取,其次為108年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再其次為109、110年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課程者,其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共計錄取40名,並請惠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若報名人數未達10人,則另行通知取消辦理。
(四) 研習注意事項將於活動前3天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通知錄取人員。
四、 本案培訓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10日(星期二)止,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代碼:3138007),並於報名截止日前追蹤是否通過檢核,及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市烏日區九德國小戴筱玲主任,聯絡電話:04-23366540轉821。
六、 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參與人數上限為50人,培訓時請承辦單位及參加人員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範及相關防疫措施。
七、 檢附旨揭培訓實施計畫乙份。
一、 依據臺中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稱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項規定,於準則108年12月24日修正施行前,已持有進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自準則修正施行之日起3年內,得擔任調查專業人員;自108年12月24日起,須持有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並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後,方可納入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
三、 旨揭培訓相關訊息如次:
(一) 培訓時間:110年8月18、19、20日(星期三、四、五)8時至17時。
(二) 培訓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本部求真樓K107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三) 參加對象:每校限1人報名,以107年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優先錄取,其次為108年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再其次為109、110年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課程者,其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共計錄取40名,並請惠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若報名人數未達10人,則另行通知取消辦理。
(四) 研習注意事項將於活動前3天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通知錄取人員。
四、 本案培訓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10日(星期二)止,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代碼:3138007),並於報名截止日前追蹤是否通過檢核,及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市烏日區九德國小戴筱玲主任,聯絡電話:04-23366540轉821。
六、 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參與人數上限為50人,培訓時請承辦單位及參加人員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範及相關防疫措施。
七、 檢附旨揭培訓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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