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體育教學模組2.0實施計畫
發佈者 :
曾體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5月2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21197號函辦理。
二、 為發展適合學生素養導向的體育學習之方案並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精神,爰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辦理條件:請各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學校自行擇定體育教學模組,規劃模組增能研習課程內涵及辦理方式,並撰寫計畫書,計畫經審核通過後實施,一場次以3萬元為原則(該經費性質為代收代付,非補助款)。
(二) 體育教學模組2.0增能研習講師與參與研習人員:
1、 體育教學模組2.0增能研習講師與參與研習人員:講師須自教育部體育署104至112年度辦理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獲該課程授證人員中挑選,並教授認證項目之課程。
2、 參與研習人員:以學校教授體育課程之教師為主,可邀請跨校有興趣之體育教師參與。
(三) 申請時程:請依本實施計畫規定研提申請計畫書,並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以掛號郵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劉思佳小姐收(420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三、 本案計畫書電子檔已置於國小體育教學模組平臺之最新消息,網址為:https://pemodel.org/news_detail.aspx?id=1036,可提供下載運用。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5月2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21197號函辦理。
二、 為發展適合學生素養導向的體育學習之方案並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精神,爰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辦理條件:請各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學校自行擇定體育教學模組,規劃模組增能研習課程內涵及辦理方式,並撰寫計畫書,計畫經審核通過後實施,一場次以3萬元為原則(該經費性質為代收代付,非補助款)。
(二) 體育教學模組2.0增能研習講師與參與研習人員:
1、 體育教學模組2.0增能研習講師與參與研習人員:講師須自教育部體育署104至112年度辦理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獲該課程授證人員中挑選,並教授認證項目之課程。
2、 參與研習人員:以學校教授體育課程之教師為主,可邀請跨校有興趣之體育教師參與。
(三) 申請時程:請依本實施計畫規定研提申請計畫書,並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以掛號郵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劉思佳小姐收(420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三、 本案計畫書電子檔已置於國小體育教學模組平臺之最新消息,網址為:https://pemodel.org/news_detail.aspx?id=1036,可提供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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