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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民小學

為減少學生家長因業者於學校門口進行訪問交易衍生消費爭議,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權益之宣導

發佈者 : 周訓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11月10日府授法消保字第1110301599號函辦理。

二、 「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三、 請各校廣為提醒家長及學生留意業者此種行銷行為,並向其妥為宣導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強化家長及學生法律常識,俾利其得及時行使權利。若仍發生此類消費糾紛,可於機關上班時間,用市話或手機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由當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人員提供諮詢服務,以有效維護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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